因保交楼专项资金有限,屋顶坡屋面装饰材料由蓝灰色挂瓦装饰面改为真石漆装饰面。(具体详见附图)
现我局拟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地点为“福晟·钱隆御品”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福州日报,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2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变更前后屋面设计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