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3年第三批就业见习补贴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3-04-11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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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青年见习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榕人社综〔2019〕8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榕人社综〔2019〕191号)文件精神,我局按照程序开展就业见习工作,对吸纳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在见习3个月(含)内留用且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根据实际留用人员,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2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第三批共收到1家见习单位申请就业见习补贴,经核对相关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福建顺邦防护科技有限公司。该单位就业见习1人,见习时长3个月,留用1人,见习3个月(含)内留用率100%,申请见习补贴11760元(1960*2*3=11760)。

  根据文件精神及企业申请,我局核实见习人员身份等材料,经局务会研究,拟同意以上1家就业见习单位的见习补贴申请,合计发放11760元。

  公示时间从2023年4月11日至4月17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闽侯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1-62198999。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