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86号)、《关于做好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榕劳就〔2022〕41号)等文件精神,企业年内招用离校2年内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为其在闽侯县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1个月以上。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与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政策不重复享受。
经审核,理行汽车销售服务(福州)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招用23名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2月15日—2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闽侯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91-62091920
来访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来访来信地址: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栋108室
闽侯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3年2月15日
附:闽侯县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