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3年第一批就业见习补贴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3-01-12 14:28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青年见习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榕人社综〔2019〕8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榕人社综〔2019〕191号)文件精神,我局按照程序开展就业见习工作,对吸纳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在见习3个月(含)内留用且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根据实际留用人员,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2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第一批共收到4家见习单位申请就业见习补贴,经核对相关材料以及查询缴交社保时间,具体情况如下:

  1.福建亿浦昇户外用品有限公司。该单位就业见习2人,见习时长3个月,留用2人,见习3个月(含)内留用率100%,申请见习补贴23520元(1960*2*3*2=23520)。

  2.闽侯县青口镇金色年华培训中心。该单位就业见习2人,见习时长3个月,留用2人,见习3个月(含)内留用率100%,申请见习补贴23520元(1960*2*3*2=23520)。

  3.福州新北生化工业有限公司。该单位就业见习2人,见习时长3个月,留用2人,见习3个月(含)内留用率100%,申请见习补贴23520元(1960*2*3*2=23520)。

  4.福建顺邦防护科技有限公司。该单位就业见习6人,见习时长3个月,留用5人,见习3个月(含)内留用率83%,申请见习补贴58800元(1960*2*3*5=58800)。

  根据文件精神及企业申请,我局核实见习人员身份、社保缴纳情况及就业创业证办理情况等材料,经党组会研究,拟同意以上4家就业见习单位的见习补贴申请,合计发放129360元。

  公示时间从2023年1月12日至1月19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闽侯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1-62198999。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