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3年第一批一次性租房补贴的请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3-01-12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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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菲律宾环球360管理关于印发鼓励高校毕业生来县留县就业创业七条措施的通知》(侯政办〔2021〕72号)精神,我中心按照程序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对非福州生源、在我县无自有住房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县企事业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并落户闽侯县的,可申请一次性租房补贴,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六个月合计3000元的补贴。毕业生获得一次性租房补贴后,六个月内不能重复申请享受我市人才住房保障相关政策。

  第一批申请一次性租房补贴的申请人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对申请人身份证、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自有住房查询情况、集体户户口本、毕业证书、社保缴交情况等原件材料:

  1.申请人周家梁,身份证号:35220********5437,籍贯福建省宁德市,2022年1月5日于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现落户福建江夏学院集体户,在福建江夏学院就职,已连续缴交2022年8月至2022年12月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在闽侯县无自有住房。

  2.申请人王敏,身份证号:142702********0347,籍贯山西省永济市,2022年6月5日于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现落户福建江夏学院集体户,在福建江夏学院就职,已连续缴交2022年8月至2022年12月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在闽侯县无自有住房。

  3.申请人周渊,身份证号:330483********0319,籍贯浙江省桐乡市,2022年6月20日于兰州理工大学本科毕业,现落户闽侯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集体户,在毅飞泵业(福州)有限公司就职,已连续缴交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基本养老保险,在闽侯县无自有住房。

  公示时间从2023年1月12日至1月19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闽侯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1-62198999。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