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全县游泳场(馆) 卫生专项卫生监督检查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2-07-29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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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闽侯县卫生监督所结合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和游泳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对我县营业的12家游泳场(馆)所开展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卫生监督员重点检查了游泳场所《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卫生设施配备、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和泳池水质自检等情况,督促场所严格落实落细泳客进场测体温扫健康码、控制人流、场所消毒和防疫物资配备等疫情防控措施。检查现场,卫生监督员对泳池水和浸脚池水的消毒剂余量进行了快速检测。

  检查发现,日常管理方面,大部分游泳场所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卫生管理责任规范经营,但个别游泳场所相关卫生设施需改进,泳池水余氯和浸脚池余氯未达国家标准;防疫工作方面,部分游泳场所未做到“逢进必测”和“扫码入场”,防疫措施落实有所松懈。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单位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游泳场所限期改正。检查中发现3家游泳池工作人员无健康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此外,通过宣传栏和LED屏幕等方式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增强经营者卫生管理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健康意识和知晓率。下一步,我县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大对游泳场所的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回头看”行动,督促游泳场所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情况下规范经营,把好卫生安全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游泳爱好者,在选择游泳场馆时,应先辨别游泳场所是否合法营业:主要看游泳场馆是否持有《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游泳馆内是否定期公布水池水温、PH值等信息、池水是否清澈,游泳池内是否有专人看管,游泳者是否经过强制淋浴和强制性浸脚消毒池才进入游泳池,池水气味是否正常等。最后建议消费者应建立自我安全防范和卫生健康意识,发现游泳场所水质出现异常及其他卫生质量不符合标准,应立即停止游泳,并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