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汽车产线一期二阶段增补项目-焊装二车间及工艺通廊项目位于闽侯县青口镇。该项目原总平面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征地面积759376平方米,实用地面积65384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05950.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4099.81平主米,计容建筑面积73222.06平方米;容积率1.12,建筑密度46.79%,绿地率15.29%;机动车停车位1506辆,非机动车停车位5474辆。
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调整并申请办理东南汽车产线一期二阶段增补项目-焊装二车间及工艺通廊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调整后总平面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征地面积759376平方米,实用地面积653457.1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05721.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4185.6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27684.09平方米;容积率1.114,建筑密度46.79%,绿地率15.11%;机动车停车位1506辆,非机动车停车位5474辆。
以上调整内容符合地块规划条件及相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15日。公示地点:东南汽车产线一期二阶段增补项目-焊装二车间及工艺通廊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
1、调整前总平面图
2、调整后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