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建设单位为使资源综合利用,向我局申请如下调整:
(具体详见图纸)
1、调整2#厂房地下室,取消车库功能,地下室建筑面积由原2985平方米,调整为598平方米,减少2378平方米;
2、总平面图中的机动车及非机动车的布局及数量相应调整;
3、2#厂房一层平面图布局及功能调整;
4、其余变更详见图纸。
调整后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经济指标为:总建筑面积30463.7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9865.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98平方米,总占地面积8338.7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2865.71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598平方米,建筑密度45%,建筑系数45%,容积率1.77,绿地率15%。调整后各项指标满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各相关规范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现将变更前后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28日。公示地点:“福建省创邦实业有限公司厂区”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调整前后图纸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