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设计方案更加完善合理,建设单位申请在不改变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情况下对该项目进行局部优化调整,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景观优化设计:对部分道路、消防登高场地、绿地轮廓、非机动车位、机动车位、社区室外活动场地等进行优化调整,绿地面积、非机动车位数量、机动车位数量、社区室外活动场地指标面积等保持不变;
2、对出入口位置进行微调,并保持原方案的主入口8m、次入口6m的宽度;
3、部分围墙因景观优化而进行调整。
以上调整均满足土地合同及规划条件要求,建筑退让、日照等规划指标均符合《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具体调整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15日。公示地点:金屹·滨江明珠小区项目现场、福州日报、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栋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相关图纸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