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该项目前期方案阶段设计深度不足,局部设计欠缺合理,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在不改变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情况下对项目总平面及建筑单体方案进行优化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
1、对一层平面消防兼安防控制室、高压配电室、环网室三个配套功能房位置进行调整,消防兼安防控制室调整到原高压配电室位置,高压配电室调整到原环网室位置,环网室调整到原消防兼安防控制室位置。修改后环网室面积由原来79.20m2变更为45.51m2,消防兼安防控制室面积由原来45.51m2变更为42.58m2,高压配电室面积由原来58.18m2变更为69.60m2。根据以上调整后,商务办公面积由原来22009.8m2变更为22035m2。
2、三层核心筒取消一个通风井。
3、四层商务办公局部开门取消,核心筒取消一个通风井,改为开门。
4、充电桩车位位置由地下二层修改到地下一层。
5、北立面商业局部开门取消,一层门窗边铝合金竖杆取消,商业门上方百叶取消,北立面二层线脚调整,一层二层幕墙造型修改;
6、南立面商业开门位置修改,一层局部门窗取消,一层门窗边铝合金竖杆取消,商业门上方百叶取消,一层门厅入口造型取消,南立面二层线脚调整;
7、东西立面商业开门位置修改,一层局部门窗修改,一层门窗边铝合金竖杆取消,商业门上方百叶取消,一层门厅入口造型修改,东西立面二层线脚调整。
以上调整满足土地出让合同及相关规划条件要求,具体调整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5日。公示地点:上禾中心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福州日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栋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方案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