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对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
1、对粗格栅及进水泵房外轮廓进行优化调整。
2、取消项目场地东侧的改良型氧化沟、二沉池、紫外线消毒池。
3、新建高效沉淀池及中间提升泵房、滤布滤池、接触消毒池及加药间。
4、对项目停车位、绿地布置进行优化调整。
调整后总平面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建筑密度5.98%,容积率0.09,绿地率30%,建筑占地面积2232.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90.23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8辆,非机动车停车位79辆。
以上调整满足相关规划条件要求,具体调整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3日。公示地点:福建青口海峡环保有限公司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栋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方案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