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提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1-11-01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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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提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于2021年1025日通过我局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根据《城乡规划法》,现将修改完善后的规划草案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建阳光规划系统网(220.160.53.57:7777/yggh/#/)、闽侯县政务信息网()上。公示时间自2021年111日至2021年121日,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对规划提出意见与建议。

来信邮寄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C栋5楼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350100,联系电话:0591-22062329,电子邮件:mhcxgh@163.com,并注明“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提升意见与建议”。

 

附件:《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提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规划简介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1




附件

 

《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提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规划简介

 

一、区位与规划范围

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闽侯县城北部、峰福铁路以北。本次规划研究范围包含闽侯经济开发区一、二、三期、陈店湖工业园和关口工业区,南至峰福铁路、北至闽侯县城北部山体、东至石井路、西至闽侯大桥,涉及甘蔗、荆溪两个街道(镇),总用地面积912公顷。

二、功能定位

综合上位及相关规划对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定位指引,结合园区实际,本次规划将园区发展定位确定为:园城融合、产业集聚、生态友好、配套完善,以“制造+智造”为核心的福州市近郊型工业园区转型升级样板,具体内涵包括福州市都市型工业示范区、福州市智能制造基地、闽侯县“制造+智造”转型示范园区。

三、规模与开发容量

本片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571.70公顷,可容纳居住人口规模约0.75万人,就业人口5.5万人。

四、功能结构与用地布局

本片区规划形成“一核、三心、一轴、两带、四区”的空间布局结构。“一核”为园区综合服务中心,依托克姆湖水库山水环境与周边可开发用地资源,打造园区产城融合公服配套综合中心,布局商业商务、居住、公园绿地等混合功能,完善片区配套,满足不同层次人群需求;“三心”为西部陈店湖创意家居荟聚中心、中部智能制造示范区管理服务中心、东部都市型工业示范区服务中心;“一轴”为沿北环通道发展轴,依托规划北环快速通道串联三个产业园区融合发展,东西向快速与福州城区、竹岐对外联系;“两带”为沿陈店湖山体的景观带、沿荆溪及西侧山体的景观带;“四区”为陈店湖国际创意家居生产聚集区、克姆湖产城融合综合发展区、铁岭二期智能制造工业示范区及铁岭一期都市型工业集聚区。

规划一类工业用地311.42公顷(可开发),占城市建设用地54.47%。包含陈店湖工业园区、铁岭一二三期以及关口工业园区。

规划居住用地集中布局在克姆湖周边及关口工业园区,总面积19.99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3.50%。其中,商住混合用地19.5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42%,幼儿园用地面积约0.45公顷。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4.5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0.80%。其中,规划行政办公用地0.54公顷,为铁岭二期工业园区现状保留的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9.8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47%。其中规划商业用地主要位于克姆湖周边以及陈店湖、铁岭一二三期工业园区的工业邻里中心,用地面积6.7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8%;规划商业商务综合用地主要位于三个工业园区工业邻里周边以及关口工业园区甘洪路与徐家村路交叉口的门户区域,规划商务商业用地面积11.8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07%。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36.4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3.87%。其中规划公共交通场站用地0.44公顷,为在铁岭二期南岭路与南兴路交叉口东南象限规划新增的1处公交首末站;规划社会停车场用地2.74公顷(含独立占地地面停车场6处、结合商住混合用地规划配建停车场3处)。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6.0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6%。规划公用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变电站、给排水泵站、垃圾转运站、消防站、排涝站、加油加气站等。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约73.3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2.83%。规划区绿地主要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绿地等开放空间。

五、开发容量与强度控制

本片区可开发经营性建设用地351.26公顷(5269亩),建筑总量为643.6万平方米,平均容积率为1.72。其中可开发居住用地19.99公顷(300亩),含19.54公顷(293亩)商业居住综合用地及0.45公顷(7亩)幼儿园用地,建筑总量为27.19万平方米,平均容积率为1.67;商业用地19.85公顷(298亩),建筑总量为42.42万平方米,平均容积率为1.73;工业用地311.42公顷(4671亩),建筑总量为567.91万平方米,平均容积率为1.73;总绿地面积73.56公顷(1103亩)。

规划参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福州市建筑景观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福州市建筑风貌导则》、《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开发强度和高度控制。规划范围内有自然山体和水库湖面,考虑其自然生态景观特色,高品质的要求,整体开发强度控制在3.0以下,建筑高度在50米以下。其中,工业用地开发强度不突破3.0,建筑高度控制在24-50米之间,居住用地开发强度控制在1.5-1.8之间,建筑高度在24-36米之间;商务办公开发强度控制在2.0-2.5之间,可进行较高强度的复合开发,建筑高度在50米以内;商业用地开发强度控制在1.0-1.5,建筑高度在15-24米之间。教育、行政办公等公共设施以及其它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按国家有关规范控制其开发强度及高度。

六、配套设施

根据规划用地功能与开发容量,规划完善了片区相关配套设施的配置。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行政办公设施3处。其中,街道级以上行政办公设施1处,社区级2处。规划文化体育设施5处,为社区级文化体育设施。规划教育设施1处,为社区级9班幼儿园。规划社区级医疗设施2处,规划社会福利设施3处,其中,街道级以上1处(闽侯县社会福利中心),社区级2处。

2.交通设施:规划公交首末站1处、社会公共停车场9处(其中独立占地类6处、配建类3处),共可提供停车泊位1020个。

3.市政基础设施:规划2处变电站(扩建110KV甘蔗变、新建110KV铁岭三期变)、5处雨水泵站、5处污水泵站、1处给水增压泵站、1处高位水池、1处污水处理厂、1处垃圾转运站、1处消防站、1处加油加气站、4处避灾点等。

七、交通组织

落实闽侯总规战略性快速路北环路,道路红线50米,纯高架路段宽度按28米控制,向西与闽侯大桥相接,向东经铁岭工业区可至荆溪、福州中心城区。

结合北环路,在本区规划形成“两横五纵”七条快速—主干路系统,是本区的道路主骨架。“两横”由北往南分别为北环路、昙石山大道-徐家村路,“五纵”由东向西分别为石井路、铁岭北路-铁岭南路、X112、南岭路、江洲路,其中X112为公路兼市政道路。

主干路红线宽度24~38米,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40~60千米/小时。

次干路红线宽度24~26米,双向四车道,为内部联络干路,兼有“通”与“达”功能,承担区内短距离的交通联系,分流主干路的交通,对道路骨架起承上启下的作用,直接服务于城市各种用地。

支路红线宽度10~18米,断面形式为单幅路,主要为两侧地块服务,提供生活空间、公共空间及出入交通功能。

八、公示图纸

1、区位图

2、空间结构规划图

3、土地利用规划图

4、综合交通规划图